(資料圖)
5.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(fā)生嚴重困難,必須裁減人員的,用人單位按被裁減人員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。在本單位工作的時間每滿1年,發(fā)給相當于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。
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后,未按規(guī)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?shù)模~發(fā)給經濟補償金外,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的數(shù)額的50%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。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標準,是指企業(yè)正常生產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。
標簽: 用人單位在實際法律問題情景中,個案情況都有所差異,為了高效解決您的問題,保障合法權益,建議您直接向專業(yè)律師說明情況,解決您的實際問題。 立即在線咨詢 >
法制網(wǎng),中國知名的
法律咨詢網(wǎng)站,能夠為廣大用戶提供在線
免費法律咨詢服務。
CopyRight@2003-2022 fazhi.net ALL Rights Reservrd 版權所有
豫ICP備2022016495號-26
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: